法規名稱:
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 (民國 111 年 07 月 06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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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
    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協助勞工參與民間團體提供符合公共利益、增
    進社會福祉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及防疫津貼,以維持勞動意
    願,穩定經濟生活,特訂定本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