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工會辦理因應人工智慧科技發展趨勢教育訓練實施要點 (民國 113 年 03 月 1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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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同一工會,每年申請教育訓練補助以一場次為限。
    本部受理教育訓練補助申請後,由本部組成專案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補助計畫,並於核定後,分別通知申請人。
    前項審查原則如下:
(一)課程內容是否符合本要點。
(二)教育訓練是否符合需求及目標。
(三)會員或會員工會所屬產(職)業別與第二點關聯程度。
(四)教育訓練計畫內容是否合理、可行性(包括執行方式、經費規劃及
      活動地點等)。
(五)工會成立時間。
(六)工會會務運作情形是否正常。
(七)申請本要點補助者之執行能力,及其過去辦理本部相關補助計畫之
      執行績效情形。
(八)工會理事、監事性別比例。
(九)促進性別平等規定或措施。
(十)同類型聯合組織之會員工會與其他聯合組織重疊之程度。
(十一)其他經本部認定之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