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振興經濟促進就業獎勵計畫 (民國 110 年 10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30 日
10
十、店家於本計畫辦理期間,須配合發展署或各分署安排之行銷宣傳,或
    參與相關市集、展售活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