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振興經濟促進就業獎勵計畫 (民國 110 年 10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30 日
11
十一、未配合前點規定之店家,後續申請參加發展署或分署所訂計畫或措
      施,將列為審查或評分之參考。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