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防疫措施指引 (民國 112 年 05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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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因應疫情緩解技能檢定配合辦理原則
    應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定之通案性原則,包含戴口罩原則、
    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加強環境清消及人員健康管理等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