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器具照護失能及死亡補助辦法 (民國 111 年 03 月 10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10 日
第 2 條
本辦法之補助項目如下:
一、器具補助。
二、照護補助。
三、失能補助。
四、死亡補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