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11 日
第 79 條
依本法規定請領年金給付,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應檢附經第四十七條第
一項所列單位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並每年再檢送保險人查核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