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0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31 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
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