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一百十一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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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應,獎勵之發給或停止,視預算
      額度進行調整,並公告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