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一百十一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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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計畫執行機關為發展署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分署),其任務如下
    :
(一)計畫之宣導、執行、管控、查核及申訴處理。
(二)就業獎勵之受理申請、審查及核發等事項。
(三)資訊系統之資料登錄。
(四)轄區內執行績效統計及分析。
(五)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