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內容:一 事業單位停工期間之工資如何發給,應視停工原因依具體個案認定之
:
(一) 停工原因如係可歸責於雇主,而非歸責於勞工時,停工期間之工資
應由雇主照給。另停工原因如屬雇主經營之風險者,為可歸責於雇
主之事由。
(二) 停工原因如係不可歸責於雇主,而係歸責於勞工,雇主可不發給工
資。
(三) 停工原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何一方者,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亦
不必發給工資。但勞雇雙方如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二 準此,歸責於雇主之停工,工資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歸責於勞工之
停工,雇主可不發給工資,自無可否低於基本工資之問題。不可歸責
於勞雇任何一方之停工,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亦可不發給工資,
但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不受基本工資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