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先生每日載送人員前往他公司交由該公司指派工作,並從該等人 員每日薪資抽取差價,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疑義
全文內容:關於○○先生每日載送人員前往他公司交由該公司指派工作,並由該公司 按日計酬,而由○○先生從中抽取差價乙案,倘○○先生與所載勞工間無 僱傭關係,則非屬派遣型態,應適用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處分 機關則以仲介行為發生地主管機關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