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自民國 99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主 旨:訂定「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 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曾經本會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 )勞動一字第○五九六○五號函公告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惟經檢討與評估 ,已無不適用之理由,爰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87 年 12 月 31 日台(八七) 勞動一字第 059605 號函,有關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不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規定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