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查詢內容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勞動 2字第 0980130491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6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5 卷 121 期 20014 頁
高雄市政府公報 98 年秋字第 3 期
相關法條:
  • 勞動基準法 第 84-1 條(民國 98 年 04 月 22 日版)
要  旨:
增訂「核定事業單位自行僱用之警衛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之工作者
主  旨:公告「核定事業單位自行僱用之警衛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
          工作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公告事項:核定事業單位自行僱用之警衛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