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核定旅行業之導遊及領隊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之工作者」 ,並自即日生效
主 旨:訂定「核定旅行業之導遊及領隊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 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公告事項:訂定「核定旅行業之導遊及領隊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