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 款規定者,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主 旨:核定銀行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 第一款規定者,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1.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03 年 12 月 18 日勞動條 3 字第 103 0132588 號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