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新聞處隨同市長行程之專業攝影技工及採訪車駕駛,自即日起 不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規定
主 旨:廢止「臺北市政府新聞處隨同市長行程之專業攝影技工及採訪車駕駛適用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第一項。 公告事項: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八年三月一日台八十八勞動二字第○ ○八八三二號公告之臺北市政府新聞處隨同市長行程之專業攝影技工及採 訪車駕駛,自即日起不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
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88 年 3 月 1 日(88)台勞 動二字第 008832 號公告,臺北市政府新聞處隨同市長行程之專業攝影 技工及採訪車駕駛,自即日起不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