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已核定保險業之外勤人身保險業務員依保險業務員管理 規則領有登錄證者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主 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已核定保險業之外勤人身保險業務員依保險業務員管理 規則領有登錄證者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請查照轉知。 說 明:一 依據臺灣省政府交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八月六日台八七勞動 二字第○三四五九一號函辦理。 二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 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 ,並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 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 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 其他性質特殊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 及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