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漁會之甲類會員,從事非本業 相關之工作而於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者,納入請領職業災害保險 給付之範圍
全文內容:核釋勞工保險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第六條第七款及第八款規定,無一定雇 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漁會之甲類會員,因從事非本業或與本 業專長無關之工作,於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者,得請領職業災害 保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