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查詢內容
發文單位:
臺灣省政府勞工處
發文字號:
(87)勞二字第 1288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05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臺灣省政府公報 87 年夏字第 46 期 20 頁
相關法條:
  • 勞動基準法 第 2、3 條(民國 87 年 05 月 13 日版)
要  旨:
新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以指定適用該法之日為積欠工資墊償
基金開始提繳日及得申請墊償之日
主    旨:新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以指定適用該法之日為積欠工資墊償
          基金開始提繳日及得申請墊償之日,請查照。
說    明: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五月十二日台八十七勞動二字第○一九四
          三三號函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