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並自一 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 旨: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