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指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 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等 9 項項目檢驗機構,期間自公告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15 日止
主 旨:指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 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尿中鉛」、「尿中鎳」、「尿中無機砷」、 「尿中鎘」、「血中汞」、「尿中汞」、「尿中鉻」及「血清銦」之檢驗 機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15 日止。 依 據:「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 17 條第 4 項 及「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機構指定及管理作業要點」第 6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