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室內設計裝修業之個案經理人、專業規劃設計人員、工地監造人員為 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
主 旨:核定室內設計裝修業之個案經理人、專業規劃設計人員、工地監造人員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1.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03 年 12 月 18 日勞動條 3 字第 103 0132588 號公告,廢止室內設計裝修業之個案經理人、專業規劃設計人 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