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雙方對他方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應包括各種假期在內
全文內容: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 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該預告期間應包括各種假期在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