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 2 條第 2 款之化學品名 單如附件一、附表二
主 旨:指定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2 條 第 2 款之化學品名單,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本辦法第 2 條第 2 款。 公告事項:一、屬致癌物質第一級、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第一級或生殖毒性物質第 一級之化學品共 83 種如附件一,含所列舉物占其重量超過百分之一 之混合物。 二、具物理性危害或健康危害之化學品,且其最大運作總量達本辦法附表 二規定之臨界量之化學品共 420 種如附件二,及含危害成分具附件 二列舉物之混合物,其最大運作總量達本辦法附表二規定之臨界量者 。
1.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11 年 2 月 14 日勞職授字第 111020 0040 號公告,修正「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第 2 條 指定之化學品名單」重新分類,並自 111 年 4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