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6.11.06
預告期間: 096.11.06 - 096.11.16(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修正「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草案。(預告終止日:09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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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五條。 三、「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修正條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 址:http://www.cla.gov.tw/),「業務主題/勞工安全衛生」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十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向本會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 (二)地址:10346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7樓 (三)電話:02-85902773 (四)傳真:02-85902779 (五)電子郵件:tcwang@mail.cl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