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令函公告

台 81 勞保 2字第 22695 號 函 - 相關法條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民國 78 年 09 月 15 日) 非現行版本現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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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所稱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指經常於三個月內受僱於非
  屬同條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二個以上不同之雇主,其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
  工作場所、工作報酬不固定者而言。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所稱自營作業者,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
  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