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令函公告

(87)台勞動 2字第 005350 號 書函 -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民國 85 年 12 月 27 日) 非現行版本現行法規

第 21 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