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令函公告

(89)臺勞資三字第 0002684 號 函 -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民國 87 年 05 月 13 日) 非現行版本現行法規

第 29 條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
,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