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令函公告

勞動 2字第 0950009008 號 函 -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民國 91 年 12 月 25 日) 非現行版本現行法規

第 34 條
勞工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
不在此限。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