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令函公告

(75)台內勞字第 385614 號 -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民國 73 年 07 月 30 日) 非現行版本現行法規

第 84 條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
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