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簿籍包括: 一、日記簿。 二、總分類帳。 三、明細分類帳。 四、財產登記簿。 五、其他簿籍。 年度決算收入金額(含補助費、行政事務費等)在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者 ,得僅置日記簿乙種,其有財產之購置或處分者,另置財產登記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