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條文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修正)

  第 四 章 附則

本辦法所規定之書表、文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本辦法之經費,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一年
五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