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六條規定,設立
性侵害防治中心,並協調相關機關辦理下列防治性侵害犯罪及保護被
害人權益事項:
(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
(三)協助被害人就醫診療、驗傷及採證。
(四)協助被害人心理治療、輔導、緊急安置、法律諮詢及服務。
(五)協助被害人辦理居留證延期。
外國人在臺工作,尚涉及其在臺工作權益及勞資爭議等事宜,對於遭
受性侵害之外國人,各直轄市、縣(市)勞動主管機關應協助下列事
項:
(一)安排外國人轉換雇主或返國。
(二)處理勞資爭議。
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五條規定,保護機構及分會可協助之偵
查、審判中、審判後之必要協助及其他保護措施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