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計畫項目:
(一)補助十五個民間團體辦理促進青少年就業服務等相關活動,以協助
青少年就業。
1.補助對象: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學術單位等相關民間團體
。
2.補助議題:
(1)辦理促進青少年就業相關活動及提供相關就業資訊。
(2)辦理導正青少年建立正確職業觀念、職業探索相關宣導活動。
(3)辦理青少年就業相關議題之調查或研究。
(4)編印促進青少年就業相關書籍或資料等。
(5)其它與促進青少年有關之活動等。
(二)提供就業準備之協助:
1.委託民間團體每兩月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轄區辦理二十一場次適
合青少年工作之行業、產業別說明會與現場觀摩等活動,以提昇
青少年就業準備。
2.委託民間團體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二十三場次促進青少年就
業相關活動等,提供青少年求職、面試等技巧,增加就業機會。
3.委託民間團體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轄區結合學校資源,協助社會
新鮮人︵應屆畢業生︶就業,進入校園積極辦理二十一場次相關
輔導活動。
(三)爭取工讀機會:
1.暑期工讀機會:各區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積極開拓轄區內暑期工
讀機會,於每年四月前彙整工作機會,並於學校等地發布與宣導
就業訊息,透過網路線上或臨櫃媒合、開立介紹卡、大型徵才活
動等措施,協助推介就業。
2.平時工讀機會:各區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積極開拓轄區內平日工
讀機會,於學校等地發布與宣導就業訊息,透過網路線上或臨櫃
媒合、開立介紹卡、徵才活動等措施,協助推介就業。
(四)建立正確職業觀念:
1.委託民間團體每兩個月依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轄區校園辦理二十一
場建立正確職業觀念之宣導、研習等相關活動,並編印就業準備
之相關資料等,以導引青少年就業安定。
2.委託民間團體於辦理各項宣導活動中,加強求職陷阱防制之宣導
,並編印相關宣導資料,以確保求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