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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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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公開選拔我國參加第 45 屆國際技能競賽青少年組平面設計技術、
    電氣裝配、機器人、網頁設計、餐飲服務、美髮及工業控制等 7  職
    類國手,特訂定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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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以下稱本中心)
(三)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
(四)協辦單位: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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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競賽日期:(主要日程如附件 1)
    選手報到、競賽及評分:108 年 6  月 4  日(星期二)。
    成績公告:108 年 6  月 5  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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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競賽場地
(一)第一競賽場: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36  巷 15 號
      職類:平面設計技術、電氣裝配(室內配線)、機器人、網頁設計
      、工業控制等 5  職類
(二)第二競賽場:新北市私立莊敬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生路 45 號
      職類:餐飲服務、美髮等 2  職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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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競賽職類及參賽人數
(一)競賽職類:平面設計技術、電氣裝配(室內配線)、機器人、網頁
      設計、餐飲服務、美髮及工業控制等 7  職類。
(二)參賽人數:機器人、電氣裝配等職類 2  人 1  組,其餘職類 1
      人 1  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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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選手來源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齡在 14-16  歲(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
      至 94 年 12 月 31 日間出生者)全國高中職設有平面設計技術等
      7 職類相關專業群科者。
(二)前開高中職學校推薦 1  名選手參加選拔(機器人、電氣裝配等職
      類為 2  人),另機器人電氣裝配等團隊組合之職類,得由多提名
      單位共同組合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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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競賽方式
(一)競賽方式以實地技能操作進行。但各職類報名人數超過競賽場地設
      備負荷容量時,得先行辦理筆試或技能測驗,擇優參加競賽。
(二)技能競賽採用試題規定之材料、機具、量具及相關設施,進行加工
      、裝配、檢修、製作成品或提供服務,各職類技能範圍(如附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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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裁判來源
(一)裁判人員由本中心遴聘之。
(二)裁判人員應遵守技能競賽裁判須知(如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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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報名作業
    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報名(電話:02-77343157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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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拔平面設計技術、網頁設計、餐飲服務、美髮及工業控制等
      5 職類正備取國手各 1  位,機器人、電氣裝配等 2  職類正備取
      國手各 1  組,正取國手代表我國參加 108  年 8  月俄羅斯國際
      技能競賽青少年組競賽,若該職類因故停止舉辦則不報名參賽。
(二)本競賽獲獎選手不適用教育部技(藝)能績優選手保送或推薦甄選
      項目。
(三)選手對競賽成績有異議時,應於公告後 3  小時內,由選手本人以
      書面載明職類名稱、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居所及事由等向大會提出異議處理。逾時提出者,不予受理。
(四)為處理競賽期間爭議事件、競賽後選手提出之成績異議問題及裁判
      人員違失事項,大會或本中心得召開技術爭議審議小組會議。技術
      爭議審議小組作成之決定,由大會或本中心以書面答覆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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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經費: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中心相關計畫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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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