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條文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 (民國 111 年 04 月 08 日修正)
1
壹、前言
    近年來我國出生率下降,再加上平均壽命延長,造成人口結構老化,
    以致就業人口遞減,影響所及,除勞動力減少,亦可能使生活水準下
    降及競爭力降低,爰行政院推動制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就業,以提升人力資源應用,保障經濟安全
    。為因應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再入職場工作之趨勢及可能引發之危害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本署)蒐集、分析國內外相關法
    令、標準、文獻,訂定「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以下
    簡稱本指引),除確保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外,亦提升中
    高齡者勞動參與,促進高齡者再就業,鼓勵世代合作與經驗傳承,維
    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建構友善就業環境,並促進其人力資
    源之運用。
    本指引為行政指導,事業單位應依自身實際需求及相關法令規定,適
    度調整及修正。對於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事業單位於訂定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計畫等相關文件時,得參考本指引內容,強化相關安全與健
    康之設備及管理措施,並據以推動實施,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2
貳、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範之各業別事業單位及工作者。
3
參、名詞定義
一、中高齡工作者:指年滿 45 歲至 65 歲之工作者。
二、高齡工作者:指逾 65 歲之工作者。
三、工作適能(Work Ability):係指職場工作者於工作過程中解決和應
    付工作需求之整體能力表現。
四、輪班工作:指事業單位之工作型態需由勞工於不同時間輪替工作,且
    其工作時間不定時,日夜輪替可能影響其睡眠之工作。
五、夜間工作:指工作時間於午後 10 時至翌晨 6  時內,可能影響其睡
    眠之工作。
六、長時間工作:指近 6  個月期間,每月平均加班工時超過 45 小時者
    。
七、職務再設計:指為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排除工作障礙,以提升工作效
    能促進就業,所進行改善工作設備及工作條件,提供就業所需輔具及
    調整工作方法之措施。
4
肆、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身體機能特性
一、骨骼肌肉:工作者年齡增長將造成人體肌力與肌耐力下降、肌腱缺乏
    彈性、反應時間變長、平衡能力下降、骨質密度不足、復原能力下降
    等情形,致無法勝任重體力、久站、彎腰、蹲跪、重複性等工作,且
    如不慎受傷,易造成永久傷害不易復原。
二、心血管及呼吸系統:工作者年齡增加將造成心臟、肺、循環系統運送
    血液之含氧量降低、流經皮膚血液減少、血液循環變慢、血管缺乏彈
    性、血管硬化、基礎代謝率下降等,如其又從事長時間、夜間、輪班
    工作,發生心肌梗塞、高血壓、糖尿病、失溫、憂鬱、疲勞、中風與
    其他身心症狀之機率將大幅增加。
三、視力及聽力:工作者年齡增加將造成水晶體彈性下降、視覺敏銳度及
    對比敏感度降低,致閱讀字體或看電腦螢幕困難、從事精密工作能力
    降低、移動目標看不清楚、易被光線刺激、不易辨識藍色與黑色等情
    況,且自 50 歲開始,聽力亦將逐漸衰退,高頻音損失較多,語音辨
    識力變差,音源定位能力降低、聽到警報、工作相關訊號及口頭指令
    之能力下降,易忽略相關警訊。
5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
伍、強化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之骨骼肌肉、心血管與呼吸系統、視力及聽力等
    身體機能下降可能影響其工作績效,情況嚴重者,甚至引發職業災害
    ,造成事業單位人力及財產損失。為防止該等情形之發生,雇主應就
    下列事項實施風險評估及管理,強化其安全及健康,俾提升人力資源
    應用,以保障經濟安全:
一、作業流程:
二、危害辨識及評估:
(一)工作場所風險評估:
      鑑於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身體機能可能隨年齡增長而逐漸下降,對
      於噪音、振動、高低溫、人因性危害、跌倒或墜落等危害之適應性
      及復原力均銳減,除影響其工作績效外,亦影響身心安全及健康。
      為保障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及健康,雇主應優先辨識及評估前
      開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並採取必要之控制措施,以防止發生職業
      災害。
(二)個人健康風險評估:
      除一般及特殊勞工體格或健康檢查外,可透過下列方式進行健康評
      估:
      1.肌肉骨骼疾病風險評估:
        可參考勞動部發布之「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指引」,及本署取得
        授權開發之「人因危害風險評估工具(KIM) 中文版」辦理,相
        關資料與工具可至本署勞工健康照護平台下載(https://ohsip.
        osha.gov.tw/)。
      2.心血管疾病風險評估:
        可參考勞動部發布之「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及本
        署開發之風險評估與個案管理工具「企業健康管理工具 weCare
        」與「勞工個人健康管理工具 iCare」辦理,相關資料與工具可
        至本署勞工健康照護平台下載(https://ohsip.osha.gov.tw/)
        。
      3.工作適能評估:
        建議採用芬蘭職業衛生研究所(Finnish Institute of
        Occupational Health )所提出工作能力指數(Work Ability
        Index )作為評估工具,並運用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
        所建置之「工作適能指數評估系統」(http://ioshweb.com/Sur
        vey.aspx?id=2 )評估,建議先由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運用該工
        具進行自我評估,再由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進行客觀性評估(
        可參考附件一)。
三、預防及改善措施:
    雇主依工作場所及個人健康風險評估結果,指派或調整中高齡及高齡
    工作者工作,如發現其不適任特定工作時,應進行危害控制,以作業
    環境改善為優先考量,其次為工作調整與職能訓練,透過職務再設計
    ,增進其工作效能。
(一)作業環境改善:
      1.安全:
     (1)避免指派高齡工作者於高處從事作業,並確實依規定設置必要
          之防護設施,如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
     (2)使用移動梯或合梯作業時,指派其他人於梯旁協助及監護,以
          增加作業安全性;另應使用符合法令規定之移動梯或合梯。
     (3)對高差超過 1.5  公尺以上之場所,設置適當之安全上下設備
          。
     (4)工作場所通道、地板、階梯等保持乾燥、乾淨及暢通。
     (5)於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
     (6)對於從事可能遭機械捲夾之作業,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
     (7)提供必要之個人防護具。
      2.照明:對於工作場所之採光照明,以自然採光為佳,必要時可輔
        以人工照明,並提供適當之照度,須注意光線分佈之均勻度、適
        當之明暗比,避免產生眩光。
      3.噪音:對於工作場所之噪音,應優先採取工程控制措施,以消除
        或減低噪音源,其次為採取行政管理措施,以減少噪音暴露時間
        ,必要時,應提供有效防音防護具。
      4.人因危害:提供防止肌肉骨骼危害之省力機械、設備或裝置等。
      5.環境溫度:
     (1)對於工作場所因人工引起之高溫或低溫危害,如高溫作業,仍
          應以製程改善為主,工作輪替等行政管理措施為輔,並提供勞
          工必要之防護設備及飲水等方法因應。低溫作業則應提供勞工
          帽子、手套或絕緣手套、防護衣、絕緣防水鞋等防護具。
     (2)對於高氣溫戶外作業引起之熱危害預防,可參照本署訂定之高
          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辨理,以強化相關熱危害預
          防措施。
     (3)對於戶外低溫環境引起之危害,應參考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
          之低溫特報資訊,提供多層次保暖、透氣之工作服,並注意其
          身體健康狀況,避免長時間從事戶外作業。
      6.緊急應變:
     (1)針對警報訊息除了聽覺外,亦可配合警示燈閃爍俾利察覺,並
          儘量以視覺設計為主,減少過度依賴聽覺信號。
     (2)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身體機能逐年退化,造成反應時間延長及
          敏捷性降低,爰雇主應確保逃生路徑保持暢通,避免有突出物
          或地面濕滑致逃生時發生跌倒之情事,並考量該等族群行走速
          度及所需避難時間,據以規劃工作區域及逃生路徑。
     (3)確保逃生通道上之緊急照明應符合相關規定,並在走廊曲折點
          處,增設緊急照明燈。
     (4)作業前召開工具箱會議,確保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明瞭逃生動
          線,包含臨時人員或承攬人工作者。
     (5)指派專人引導協助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疏散至出口,降低該等
          族群逃生時之資訊負荷,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突發狀況。
     (6)對於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之緊急應變訓練,宜較年輕工作者增
          加 1.5  至 2  倍時間,並定期演練,留存紀錄。
(二)健康保護:
      1.依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健康風險評估結果,由勞工健康服務醫護
        人員執行健康管理,如提供適性選配工、工作調整建議(包括變
        更工作場所、工作內容或職務、縮減工作時間或工作量)。另推
        動健康促進措施,如利用運動課程增進中高齡勞工身體柔軟度、
        肌耐力與心肺體力功能,並定期實施健康體適能量測。
      2.針對規模未達依法應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之企業,可依勞
        工個人或企業需求,洽本署委託建置之各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提
        供諮詢或臨場輔導等健康服務。
(三)教育訓練:
      1.建議採用小團體互動教學,並將過往實務經驗與新事物連結,增
        加教育訓練成效。
      2.訓練時應減少對工作記憶之要求,儘量以圖像或程序步驟取代文
        字敘述,俾利記憶及理解。
      3.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之教育訓練內容,建議著重於強化專業或技
        能訓練,而非一般訓練。
      4.每次訓練宜避免給予過多訊息,如訓練內容較為複雜時,應循序
        漸進,並將教育訓練時間增加 1.5  至 2  倍。
      5.建構友善學習環境並提供相關支援,如提供相關輔助人力及設備
        ,協助受訓者學習。
四、成效評估及改進:
    雇主須檢視所採取之措施(檢核表範例如附件 2)是否有效,並檢討
    執行過程中之相關缺失,做為未來改進之參考。建議可透過滿意度調
    查、專人評估環境或個人風險因子等評估改善情形:
(一)工作場所危害控制:針對環境危害因子無法短期改善或持續惡化之
      作業環境,宜由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或相關人員再次提供改善建議,
      或尋求外部專業團隊協助。
(二)個人健康保護:可由醫護人員或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追蹤個人健
      康風險因子改善情形,針對無法短期改善或持續惡化之工作者,須
      再次由醫師進行面談指導。
6
陸、相關資源
    為確保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與健康,並提升其勞動參與及再就業
    ,彙整相關資源如下:
一、本署相關輔導及補助措施:
(一)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
(二)橡膠製品製造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作業要點。
(三)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
(四)補助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作業要點。
(五)事業單位改善製程安全補助作業要點。
(六)高風險製造業事業單位建置自動化安全產線補助作業要點。
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相關補助:推動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計畫。
三、企業如未達法定應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規模,可洽本署委託設
    立三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服務專線 0800-068-580 ),免費提供中
    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及勞工個人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可至網站查詢:
    https://ohsip.osha.gov.tw/。
7
柒、參考資料
一、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107  年「中高齡職業環境安全設
    施探討研究」
二、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106  年「職場中高齡勞工人因工
    程探討」
三、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99 年「中高齡勞工工作能力指標
    資料庫建立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