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指引用詞,定義如下:
(一)化學性皮膚防護具:指作業人員使用之化學防護手套、化學防護服
及化學防護靴,不包含緊急應變、搶救、消防用途與生物危害之皮
膚防護具及臉部防護具。
(二)滲透:化學物質擴散通過化學性皮膚防護具材料之過程,即化學物
質被材料吸附、在材料內擴散以及從材料另一面析出之過程。
(三)滲透率:化學物質通過材料之速率,即單位時間及單位接觸表面積
,試驗化學物質滲透化學性皮膚防護具材料之質量(一般常用單位
為:微克/分鐘.平方公分,μg/min.cm2)。
(四)破出時間:試驗化學物質接觸化學性皮膚防護具材料後,於材料另
一面被偵測到之時間。參考 CNS16103:2019 之定義為當滲透率達
0.1 μg/min.cm2 之時間為破出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