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勞職公字第 0 910200954 號函、國防部(91)鍊鈦字第 000630 號函會銜訂定發布全 文 13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公字第 09302 0484849A 號令、國防部睦暽字第 0930015537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公字第 0960501 349 號令、國防部選道字第 096000463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9 點條 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八日國防部國資科企字第 1050000762 號令、 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050501029 號令會銜發布自一百零五年三月一日 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