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屆退官兵職業訓練實施計畫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3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01 日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勞職公字第 0
  910200954 號函、國防部(91)鍊鈦字第 000630 號函會銜訂定發布全
  文 13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公字第 09302
  0484849A  號令、國防部睦暽字第 0930015537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公字第 0960501
  349 號令、國防部選道字第 096000463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9  點條
  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八日國防部國資科企字第 1050000762 號令、
  勞動部勞動發訓字第 1050501029 號令會銜發布自一百零五年三月一日
  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