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勞動三字第 09100 10553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3 字第 097013014 0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 (原名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新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性別工作平等會設置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勞動部勞動條 4 字第 104013269 9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3、5、10 點 (原名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性別工作平等會設置要點;新名稱:勞動 部性別工作平等會設置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九日勞動部勞動條 4 字第 1120148333 號 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0 點;除第 3、5、7 點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三月八 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動部性別工作平等會設置要點;新名稱:勞動部性別平等 工作會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