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各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6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11 月 24 日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人一字第
  002930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及暫行編制表;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
  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台勞人一字第
  00109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之暫行編制表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勞人一字第 09100
  05667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12 條條文及暫行編制表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人一字第 092000841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及第 8  條之臺中區、臺南區、高雄區就
  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人 1  字第 09400
  328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基
  隆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基
  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
  局臺北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臺中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
  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
  南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雲嘉
  南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高雄
  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高屏澎
  東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人 1  字第 098
  0101008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