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內政部職業訓練局七四職人字第四三 六七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三日內政部職業訓練局七五職人字第二五六六號 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七九職人字 第一五三○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人 1 字第 10301 00169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