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台勞動三字第 006 4203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三字第 093001034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 4 字第 09601 3006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4~6、8、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工退休基金委託經營作業要點;新名稱:勞工退休基金國 內投資委託經營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退監字第 0960023 94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勞工退休基金國內投資委託經營作業要點;新名稱:勞工退 休基金國內投資委託經營要點)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八日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勞退監稽字第 09900 01989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