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四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內政部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年六月十七日內政部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九日內政部(71)台內勞字第 124018 號令修 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7)台勞福二字第 03138 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福二字第 002966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 第 3 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 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八日勞動部勞動關 5 字第 105012571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