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8)台勞福一字第 2662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9)台勞福一字第 045 0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福一字第 002929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9、11、1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台勞福一字第 0 000659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福三字第 0920035 639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