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台勞保三字第 123570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3 字第 0980140 446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八日勞動部勞動保 3 字第 1040140002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