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台勞保一字 第 05894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保一字第 0 03952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15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保一字第 0 04561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本準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保一字第 0057911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