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3 年 06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27 日
1.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內政部(63)台內勞字第 58368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4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內政部(73)台內勞字第 21344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9、10、13、17、18、20、22、23、32、34、35、38~40
  條條文;刪除第 19、2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台勞安字第 2389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勞安一字第 0
  91002052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1  字第 09801
  45205 號令增訂發布第 33-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694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4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新名稱: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
  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90200579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1、35、38、54 條條文;增訂第 46-1 條條文;刪除第
  9、10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