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內政部(63)台內勞字第 60582 號令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年三月二十六日內政部(70)台內勞字第 3276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39 條
3.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8)台勞安二字第 29297 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4)台勞檢二字第 123141 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檢二字第 013 0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6 條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二字第 09200 7341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5 條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2 字第 097 015137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檢 2 字第 1020 150687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703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2、32、35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二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60204115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9、10、13、22 條條文;刪除第 16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