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3 年 12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7 月 01 日
1.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內政部(63)台內勞字第 607727 號
  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一月十九日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 266552 號令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八月八日內政部(75)台內勞字第 429384 號令修正
  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9)台勞二字第 113
  32  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台勞安二字第 1
  0485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6 條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安 2  字第 0960145
  52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30200778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20、37  條條文;增訂第 35-1、36-1 條條文;並自一百
  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